小時候看娃娃,那個對我來說沒有靈魂卻有形體的人,好像它可以置換新的靈魂、想法、突來的眨眼或說話,會怕,於是我的娃娃都是放著看,不敢玩弄擺佈它 ...現在不少人喜歡把自己打扮成娃娃狀,不管是什麼情況,都覺得有點假,除非是真的娃,哪個扮的不是假,說實在扮的像,也還是個假的娃 ;真的娃天真幼稚美麗或有成熟聰慧風采,沒啥好廢話,可惜的是現代人萎縮的腦子和越長越退回去的知識,儘管有娃娃的外在也很難掩飾 。
認得幾個字 ~ 娃
作者: 張大春
我承認:直到小學畢業,我還偷偷玩娃娃。娃娃是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自己用破棉布襯衫碎料縫製的。當時一共做了三個---用白、藍布做的一高一矮兩個比例均衡,以原子筆塗畫的面目也顯得清秀端莊。也由於用料色彩單純,這兩個娃娃顯得比較「正派」---至少多年以來,在我的回憶中一逕是如此---然而我卻不常「跟他們玩兒」。「跟我玩而」得比較多的是個圓圓臉、大扁頭、嘴歪眼斜的傢伙,這傢伙是用深淺米黃格子布和綠白格子布做成的,還有個名字,叫「歪頭」。
每當我覺得想玩兒娃娃、又怕把心愛的手工藝品弄髒了的時候,就會把「歪頭」提拎出抽屜來擺佈擺佈。時日稍久,感覺上「歪頭」竟然是我唯一擁有的娃娃了。這娃娃始終是我的秘密,不能讓任何人知曉。很可能一直到初中三年級舉家搬遷,「歪頭」才徹底從我生活中消失。如果有人問我對於搬家有什麼體會,我能想到的第一個答案就是:搬家幫助人冷血拋棄日後會後悔失去的珍貴事物。我近乎刻意地把「歪頭」留在舊家的垃圾堆裡,甚至完全忘記了另外還有兩個曾經受到妥善保護的娃娃。那時我一定以為自己實在長大了。或者急著說服自己應該長大了。
我在跟張容和張宜解說「娃」這個字奇特的「年齡屬性」的時候,竟然會不由自主地想到「歪頭」。
可以推測得知:在漢代,大約是最初使用「娃」這個字的時候,它的意思是「美女」,換言之:是形容成熟的女人。《漢書‧揚雄傳》引揚雄所寫的〈反離騷〉:「資娵娃之珍髢兮,鬻九戎而索賴。」大約是最早的例子。到了唐人、宋人的筆下,這個字所顯示的女子年齡明顯地變小了,很多詩詞裡所呈現的「娃」是少女、小姑娘的代稱。再過幾百年、至於元、明以下的「娃」字常常隨北方地方語之意以應用、流傳,「娃」字的年齡降的更低,大約非指兒童、小孩子不可了。到了今天的俗語之中,除了親暱的小名兒,「娃」字則往往多用於嬰幼兒。
「原來娃娃不是小孩子。」我說:「這個字是從大人長、長、長、長回小孩子的。」
字義的叢集性很明顯,好像每個字都會向大量使用之處傾斜,越是大量使用,越是會限縮了意義的向度,我臨時用Google搜尋比對,發現「娃娃」一詞有兩千零一百萬筆資料,「嬌娃」有一百零三萬筆,「淫娃」有有二十萬一千筆,「巧娃」有六千二百四十筆,「鄰娃」祇有一千七百三十筆。至於「娵娃」呢?僅存一百四十八筆。
觀察字義的叢集性會讓我們漸漸有能力揭露文字的死亡過程---這個死亡過程也恰恰顯影了我們拋棄某一語符的時候內心共同的深切渴望。
那些大聲疾呼漢語文化沒落、或是有鑑於國人普遍中文競爭力變差而憂心忡忡的人士要知道:不是祇有那些晦澀、深奧的字句在孤寂中死亡,即使是尋常令人覺得熟眉眼熟的字,往往也在人們「妥善保存而不提拎出來擺佈」的情況之下一分一寸地死去。殘存而賴活的意義,使用者也往往祇能任由其互相覆蓋、滲透以及刻意誤用的渲染。
我跟我女兒說「我一直喜歡玩娃娃。」的時候是誠實的,意思是我從小到大一直喜歡玩布娃娃。但是這樣一句話,如果搬到公共領域張掛,還真不知道會被如何鑽析破解呢?
「那你蠻幼稚的。」兒子在一旁插嘴。
「你簡直太幼稚了。」女兒接著說:「像我都已經不玩別的娃娃了,我祇玩蔡佳佳,其他的都不玩---我退休了。」
註: 張容和張宜為張大春的兒和女,蔡佳佳是張宜取名的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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